征收土地预公告
津南区征告字〔2024〕28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为了公共利益需要,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新兴村集体土地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拟征收土地目的
依据正在报批的《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》、控制性详细规划,规划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、商业服务业用地。
二、拟征收土地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三道沟村水浇地、西至新兴村城市、南至新兴村水浇地、北至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城市的土地,面积约6.25公顷。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由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、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四、公告期限
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。
五、其他事项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、抢栽抢种的青苗、违规批建等,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。
特此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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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联系单位: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?
??联系地址: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
??联系电话:88510026 ???邮编:3003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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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
??2024年10月30日